執行摘要
斐濟國家反洗錢委員會(NAMLC)和斐濟儲備銀行(RBF)已發布一項全面禁止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的禁令,理由是存在大量的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這有效地叫停了該國的加密貨幣業務。這一決定凸顯了該國優先考慮金融安全和國家完整性,而非數字資產的採用。
事件詳情
斐濟儲備銀行(RBF)已實施一項針對所有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的全面禁令,該禁令將於2025年8月30日生效。這項透過修改1983年《RBF法案》正式確立的禁令,明確針對包括加密貨幣、穩定幣、非同質化代幣(NFT)和其他數位代幣的交易、轉移、持有或推廣等活動。該禁令適用於提供這些服務的個人或企業,無論其地理位置如何,只要它們以斐濟居民為目標。不遵守規定的處罰包括最高100萬美元的罰款或最高14年的監禁。
國家反洗錢委員會(NAMLC)透過其主席Selina Kuruleca重申了這項禁令,強調了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和擴散融資的威脅。該委員會強調,虛擬資產交易的匿名性、去中心化、快速和跨境性質使其對非法組織和極端主義網絡具有吸引力。RBF明確聲明,數位資產在斐濟不被承認為法定貨幣,根據1950年《外匯管制法》,嚴禁將其用於支付或投資。這項禁令還包括任何與虛擬資產相關的廣告或技術援助,居民被禁止使用國內支付方式獲取數位資產。
解構金融機制
斐濟的監管行動利用現有法律框架,特別是1983年《RBF法案》和1950年《外匯管制法》,以強制執行全面禁令。聲明的最高100萬美元罰款和14年監禁的處罰是重大的,旨在阻止國內外實體在斐濟管轄範圍內從事受限制的數位資產活動或以其居民為目標。RBF強調其未曾發放任何加密貨幣交易或投資服務許可證,這進一步證實了任何組織都不被允許在該領域營運。這種金融執法機制旨在徹底切斷斐濟的金融系統與不受監管的虛擬資產流動的聯繫。
商業策略與市場定位
斐濟的戰略根植於風險為本的方法,與**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指導方針保持一致。NAMLC聲稱,斐濟目前的執法和技術能力不足以安全地監督一個「複雜」且快速發展的虛擬資產行業。這與巴基斯坦等國家形成對比,巴基斯坦最初禁止加密貨幣,但後來轉向制定監管框架,認識到金融包容性和經濟效益的潛力。斐濟的立場優先保護其金融系統和國家安全,而非潛在的創新,選擇在建立健全的監管和技術框架之前全面禁止。這使得斐濟成為大洋洲在數位資產監管方面最嚴格的司法管轄區之一,為了金融穩定和安全而放棄了跨境交易成本更低等潛在利益。
市場影響
斐濟禁令的直接影響是該國VASP業務的完全停止,有效地將斐濟與全球加密經濟隔離開來。這一決定為其他可能在監管數位資產複雜性方面面臨挑戰的小島嶼國家或發展中經濟體樹立了先例,尤其是在監管能力有限的情況下。長期影響包括在斐濟和更廣泛的太平洋地區,數位資產的採用和整合可能出現潛在延遲,直到制定出全面的全球或國家監管標準。雖然該禁令緩解了非法融資的風險,但它也限制了斐濟在Web3生態系統中的潛在金融科技創新和投資機會。投資者對較小國家監管清晰度的情緒可能會受到負面影響,這凸顯了全球在數位資產治理方法上的分歧。
專家評論
NAMLC主席Selina Kuruleca表示,委員會的首要任務仍然是「保護斐濟的金融系統和人民的安全,同時促進一個支持合法投資和經濟增長的安全透明環境。」她承認,雖然虛擬資產監管可能帶來好處,「但缺乏必要基礎設施的監管將使國家面臨嚴重的脆弱性。」RBF也針對社交媒體上與數位資產相關的投資推廣發出了警告,強調了不受監管計劃的風險。
更廣闊的背景
斐濟的決定反映了全球趨勢,即各國在金融創新與國家安全和穩定之間取得平衡。其與FATF指導方針(提倡風險為本的監管方法)的契合,凸顯了其對國際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標準的承諾。然而,與探索各種數位資產監管框架的國家相比,這項禁令使斐濟處於一個更為保守的地位。NAMLC表示,一旦健全的監管和技術框架到位,政策可能會重新評估,這表明如果全球標準演變或斐濟內部能力增強,未來可能發生轉變。
來源:[1] 斐濟重申禁止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理由是洗錢等安全風險 (https://www.techflowpost.com/newsletter/detai ...)[2] 斐濟實施加密貨幣禁令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側重穩定而非創新 | Bitget新聞 (https://vertexaisearch.cloud.google.com/groun ...)[3] 斐濟重申禁止VASP,理由是安全和金融誠信問題 (https://vertexaisearch.cloud.google.com/grou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