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速覽
杜拜虛擬資產監管局(VARA)對19家公司處以巨額罰款並發出勒令停止函,原因是這些公司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營運並違反了行銷規定,這強化了該酋長國對嚴格監管加密市場的承諾。
- VARA對19家公司處以罰款,罰款金額從27,000美元到163,000美元不等,原因是未經許可從事虛擬資產活動。
- 這些監管行動強調了杜拜保護其數位資產生態系統並透過嚴格合規促進信任的策略。
- 此次打擊行動是對與無牌營運商合作的警告,突出了相關的法律、財務和聲譽風險。
杜拜虛擬資產監管局(VARA)對19家公司處以巨額罰款並發出勒令停止函,原因是這些公司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營運並違反了行銷規定,這強化了該酋長國對嚴格監管加密市場的承諾。
杜拜虛擬資產監管局(VARA)已對19個實體採取執法行動,原因是這些實體在虛擬資產領域未經必要許可營運並違反了行銷規定。這些行動涉及處以罰款和發出勒令停止函,表明VARA堅定不移地致力於維護該酋長國受監管且透明的虛擬資產市場。
VARA正式處罰了19家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原因是它們從事未經許可的虛擬資產活動,並且不遵守VARA的行銷規定。對這些公司徵收的罰款金額從100,000迪拉姆到600,000迪拉姆不等,約合27,000美元到163,000美元,具體金額取決於每次違規的嚴重程度。作為執法的一部分,所有受罰實體都被要求立即停止營運,並不得在杜拜境內或境外進一步推廣未經許可的虛擬資產服務。
被點名違規的公司包括UAEC Digital Fintech FZCO、Morpheus Software Technology FZE (FUZE)、TON DLT Foundation、GLEEC DMCC、UEEX Technology、Triple A Technologies、Hatom Labs和Hokk Finance。此次監管干預是在VARA於2024年收緊加密行銷規則之後進行的,該規則強制要求宣傳材料上必須附有特定免責聲明,並且在向公民和居民宣傳產品和服務之前必須獲得事先授權。
VARA的執法部門明確表示,“未經許可的活動和未經授權的行銷將不被容忍”,這強調了監管機構的職責,即確保只有合規的公司才能在杜拜的虛擬資產生態系統內營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獲得監管許可證的截止日期已於2023年屆滿。
短期內,預計這些執法行動將迫使無牌虛擬資產實體要么遵守VARA的監管框架,要么停止營運。這一趨勢可能會促進市場整合,合法的、持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將獲得突出地位。對於消費者和機構,VARA已發布公開提醒,說明與無牌營運商合作相關的重大財務、法律和聲譽風險。
從長遠來看,這種積極主動的監管立場旨在鞏固杜拜作為受良好監管且值得信賴的全球加密創新中心的聲譽。這種清晰度和監督有望吸引尋求安全營運環境的合法企業和投資者。然而,嚴格的合規要求也意味著新進入市場的營運成本增加。VARA執行長Matthew White強調了VASP負責任地提供服務在建立市場透明度和信任方面的關鍵作用。
VARA在2024年推出的“贊助訪問”模式進一步說明了其戰略方法。這項政策允許持牌加密公司託管其他公司,有效地使新創公司更快地進入市場(通常在30天內完成,而傳統許可需要六個多月和超過500,000美元的資本投資),同時保持機構級別的監督。這種模式提供了相對於離岸加密中心(它們歷來依靠寬鬆的監督蓬勃發展,但現在面臨日益嚴格的審查)的競爭優勢。
VARA的執法部門闡述了這些行動背後的緣由,指出:“執法是維護杜拜虛擬資產生態系統信任和穩定的關鍵組成部分。這些行動強化了VARA的職責:確保只有符合最高合規和治理標準的公司才被允許營運。”監管機構進一步申明其承諾,宣稱:“VARA將繼續採取積極措施,維護透明度,保護投資者,並維護市場誠信。”這種方法被描述為“智能監管”,平衡了創新與問責制,以及可擴展性與安全性。
杜拜的執法行動與2025年全球加密貨幣監管收緊的更廣泛趨勢相符。全球主要司法管轄區正在推進全面的框架來管理虛擬資產。歐洲的加密資產市場(MiCA)法規將於2024年12月全面生效,而美國正在推進STABLE法案(H.R. 2392)和GENIUS法案等立法。國際機構,如國際清算銀行(BIS),正在建議嚴格的穩定幣儲備要求,而**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正在修訂其“旅行規則”以涵蓋所有加密支付。巴塞爾委員會對加密資產的嚴格資本規則已於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在亞洲,香港證監會(SFC)於2025年4月發布了新的加密質押指南,在此基礎上建立了其2023年的交易所許可制度,新加坡於2023年8月最終確定了穩健的穩定幣許可框架。中東地區,在杜拜VARA的領導下,於2024年10月推出了更新的行銷法規,巴林也在2024年2月更新了其加密規則。杜拜的監管框架,特別是其“贊助訪問”模式,將阿聯酋定位為“金髮姑娘司法管轄區”——既足夠嚴格以獲得國際認可,又足夠靈活以促進創新。全球其他監管機構,包括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和巴西證券交易委員會(CVM),正在探索這種模式,這可能成為未來前沿技術治理的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