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構 3 月 19 日的提案忽視比特幣,造成資本不確定性
美國銀行監管機構為尋求參與比特幣的銀行製造了一個重大的監管真空。3 月 19 日發布的一項旨在全面改革銀行資本要求的提案,即《巴塞爾協議III》最終方案,未提及比特幣、加密貨幣或數位資產。美聯儲、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和貨幣監理署(OCC)的遺漏,使得美國大型銀行在比特幣相關持有、託管服務和借貸活動所需的資本方面,缺乏明確的框架。
這種不明確性給市場帶來了巨大的不確定性。沒有明確的規則,銀行只能自行解釋現有資本類別如何適用於比特幣敞口,這一過程增加了法律風險,並阻礙了機構參與。這種模糊性與近期為其他資產類別提供明確指導的監管行動形成鮮明對比,加劇了數位資產行業的擔憂。
正式質疑警告 1,250% 風險權重威脅
針對監管機構的沉默,比特幣債券公司(The Bitcoin Bond Company)首席執行官皮埃爾·羅查德(Pierre Rochard)於 3 月 29 日向這些機構提交了一份正式意見。他認為,監管機構在未提供明確框架和支持證據的情況下,不能最終確定一項隱性決定比特幣資本處理的規則。問題的核心是可能適用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的加密資產全球標準(即 SCO60)。
這項國際框架對包括比特幣在內的無支持加密資產強制實行高達 1,250% 的禁止性風險權重。如果適用這樣的標準,將使受監管銀行在其資產負債表上持有比特幣或提供相關衍生品和借貸產品在經濟上不可行。羅查德的質疑認為,在沒有經過正當程序和公開評論的情況下強加這種處理方式,可能容易受到法律挑戰,並將有效地阻止銀行進入比特幣市場。
矛盾的指導扼殺銀行參與
羅查德強調了監管機構方法中的一個關鍵矛盾。3 月 5 日,同樣的機構就代幣化證券發布了明確的常見問題解答,指出資本框架是“技術中立的”,這些資產應獲得與其非代幣化等同物相同的資本處理。這為銀行參與代幣化傳統資產提供了一條明確的道路。
缺乏針對比特幣的類似指導,形成了鮮明對比,阻礙了創新和投資。隨著銀行應對不確定性,為比特幣相關活動釋放大量流動性的潛力仍然停滯不前。羅查德在公開評論中表達了這種沮喪,他表示:
法定貨幣體系應該停止自我破壞。比特幣銀行規則將改善銀行的淨息差,並降低借款人的利率。
— 皮埃爾·羅查德,比特幣債券公司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