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中國四方平台五名運營者被判處3至6年有期徒刑。
- 該網絡透過USDT及支付帳戶處理超過4.28億美元資金。
- 調查人員利用Tether錢包數據及OKX記錄追蹤交易。
重點摘要:

中國法院判處四方支付平台五名運營者三至六年有期徒刑,罪名為運營一個賭博網絡,該網絡透過USDT、銀行卡及第三方支付帳戶處理超過29.5億元人民幣(約4.28億美元)的資金。此案依據《澎湃新聞》引述的法院記錄。
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在裁決中指出:「該運作透過將線上賭博業者與持有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商戶帳戶對接,為其提供支付通道。」該法院於6月26日維持對被告馬某判處四年六個月的刑期。
法院文件顯示,該團夥於2022年5月開始搭建該系統,此前他們獲悉為賭博平台提供支付服務可賺取巨額利潤。他們委託開發了32個收款及支付平台,在中國境外租用伺服器,並聯絡海外賭博網站的運營者。四方平台作為第四方(即聚合支付)服務運作,將銀行及持牌處理商的接口整合至單一系統中。
檢方指控,該團夥透過對與境外賭博網站相關的商戶轉帳收取1.45%的手續費,從中獲利4,285萬元人民幣。據《澎湃新聞》報導,調查人員利用從Tether獲得的錢包地址以及OKX的交易記錄,追蹤了資金流向。其中,與被告張某相關的一個錢包在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期間,透過485筆存款收到414.6萬枚USDT;而另一個錢包則透過497筆轉帳發出了409.7萬枚USDT。
加密貨幣案件的證據挑戰
據《澎湃新聞》報導,馬某的律師辯稱,調查人員並未確定其當事人處理了多少支付帳戶,也未解釋超過100筆USDT轉帳的用途。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王曉華向該媒體表示,當代幣未經過具有身份識別記錄的交易所時,將可追溯的區塊鏈轉帳與真實人物聯繫起來仍然很困難。
此案凸顯了中國在加密貨幣相關起訴中長期存在的問題。7月13日《檢察日報》的一篇文章指出,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刑事責任、證據收集及資產追回是三個尚未解決的議題。來自湘潭市岳塘區的檢察官及湘潭大學的一位法學教授認為,加密貨幣的匿名性、去中心化及跨境特性使調查變得複雜,並指出中國修訂後的《反洗錢法》與《刑法》第191條之間存在不一致之處。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6月披露,在2025年1月至2026年5月期間,當局起訴了超過1,200人涉及毒品相關的洗錢罪行。在其中一起案件中,法院判處毒販李某波死刑,原因是當局發現其透過加密貨幣洗錢超過700萬美元。不過,官員表示,該判決涵蓋了多項毒品販運定罪,並非僅因洗錢而判處死刑。
四方平台的裁決強化了中國對使用穩定幣進行無牌金融活動的嚴格執法。在缺乏明確的加密貨幣證據收集及跨境數據請求框架的情況下,類似案件很可能會面臨本次起訴中所出現的相同法律挑戰。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