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指控2025年8月至2026年3月期間存在人為增長
Grocery Outlet Holding Corp.(那斯達克股票代碼:GO)成為一起新的集體訴訟的目標,該訴訟指控其違反聯邦證券法。Bronstein, Gewirtz & Grossman 律師事務所宣布的這份訴狀聲稱,在2025年8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期間,該公司欺騙了投資者。核心指控是,Grocery Outlet的管理層提出了一個虛假的財務健康敘述,該敘述被人為地透過一項過於激進且最終不可持續的門店擴張策略支撐起來。根據提交的文件,該公司未能披露其“擴張過快”,並且無法實現其先前宣布的增長指導。訴訟進一步聲稱,該公司的重組計劃將需要大量的門店關閉和資產減記,這與其積極的公開聲明相悖。在此期間購買股票並希望擔任首席原告的投資者必須在2026年5月18日之前向法院提交申請。
案件在洛倫佐判例多年後檢驗“串謀責任”
針對Grocery Outlet的法律行動依賴於“串謀責任”(scheme liability)的概念,這一框架由2019年最高法院在Lorenzo訴SEC案中的判決所澄清。該判例確立了個人即使沒有親自“製造”虛假陳述,也可以因參與欺詐性計劃而被追究責任。在Grocery Outlet案中,原告很可能會辯稱,公司高管透過散佈有關公司擴張和財務穩定性的誤導性資訊,參與了欺詐投資者的計劃。這一法律策略將責任範圍擴大到不僅僅是簽署新聞稿的特定人員。訴訟認為,關於業務運營的積極陳述具有實質性誤導性,因為它們是掩蓋不可持續做法的更大、欺騙性計劃的一部分,這是對Lorenzo裁決所強化原則的直接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