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依據《金融商品交易法》將105種加密資產重新歸類,使數位資產納入證券級監管框架,並實施20%的單一稅率。
日本依據《金融商品交易法》將105種加密資產重新歸類,使數位資產納入證券級監管框架,並實施20%的單一稅率。

日本國會於7月15日通過立法,將XRP、比特幣、以太幣及其他102種加密貨幣依據《金融商品交易法》重新歸類為金融商品,使加密貨幣收益的稅率從最高邊際稅率55%降至單一20%。此項變革使數位資產在銀行、基金及機構投資者所熟悉的監管框架下,更接近股票與債券的地位。
「資產所處的框架決定了其一切的待遇方式,」專注於財富管理的評論員卡蜜拉·史蒂文森(Kamilah Stevenson)在一段影片分析中表示,並指出產品准入、投資者保護與稅務待遇是受法律標籤變更影響最大的三個層面。
《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引入了證券級的內線交易限制、代幣發行人的強制揭露義務,並賦予證券交易監視委員會對市場操縱的執法權限。未註冊交易所營運商的刑事罰則從三年有期徒刑提高至十年,罰款金額也從300萬日圓提高至1,000萬日圓——這些條款已於公布後約20天、即8月4日前後生效。
這項重新歸類預計將為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登陸東京證券交易所鋪路,據報導,日本最大的金融集團之一、同時也是瑞波長期合作夥伴的SBI,正籌備推出一檔涵蓋比特幣與XRP的基金。《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完整框架將於2027財政年度生效,而另一項2026年稅制改革提案則計劃於2028年1月實施20.315%的單一稅率。
在原有框架下,日本加密貨幣投資者就其歸類為雜項所得的收益,面臨最高55%的稅率。新架構將加密貨幣收益降至單一20%的稅率,與股票獲利的待遇一致。以10萬日圓的假設收益為例,按單一稅率計算將可獲得80%的稅後報酬,而舊制下則可能面臨高達55%的稅負。
該改革同時引入了三年的虧損遞延條款,允許投資者以先前虧損抵銷未來收益。此一細節回應了亞洲其他市場加密貨幣稅制的結構性批評——韓國22%的加密貨幣收益稅已確認於2027年1月1日實施,但值得注意的是其缺乏虧損遞延條款,韓國財政部長寇允哲(Koo Yun-cheol)曾表示,政府可在實施後重新檢視此一缺口。
罰則提高已引發市場退出潮。Bitget於8月3日宣布將停止為日本居民提供所有服務,並將12月31日設為交易者在強制平倉前了結持倉的截止期限。這家註冊於塞席爾的交易所自2023年3月以來已三次收到日本金融廳的警告,其應用程式也於2025年初從日本App Store下架。
Bybit在金融廳的類似壓力下,已於2026年稍早開始逐步退出日本市場。日本目前維持約28至30家經金融廳註冊的國內交易所業者,包括bitFlyer、Coincheck、GMO Coin、bitbank、SBI VC Trade及Binance Japan等,這些平台提供的代幣上架數量較少——通常為15至30種經金融廳核准的資產——相較於離岸平台上架數百種代幣的情況明顯有限。
東京的監管變革正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CARF)於2026年1月1日起在52個司法管轄區開始收集交易數據,包括日本、英國及全部27個歐盟成員國。首次自動跨境數據交換的目標時間為2027年9月,涵蓋完整的2026數據年度——這一時間表將使日本稅務當局在新稅制生效之際,掌握離岸加密貨幣活動的能見度。
本文僅供參考之用,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