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整理:
- 聯邦法官命令川普在8月27日前修改其對《紐約時報》提出的150億美元誹謗訴訟
- 該裁決使案件繼續推進,此前《紐約時報》以缺乏證據為由要求駁回訴訟
- 隨著辯護成本不斷攀升,此訴訟為紐約時報股價帶來法律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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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聯邦法官給予總統川普至8月27日的期限,要求其修改對《紐約時報》提出的150億美元誹謗訴訟,使本案在該報社尋求駁回後得以繼續推進。
根據週一簽署的命令,佛羅里達州坦帕市的美國地區法官史蒂文·D·梅里迪暫緩就時報的駁回動議作出裁決,反而命令川普的法律團隊在8月27日前提交修改後的訴狀。時報隨後將有三週的時間提交一份「簡潔」的回應。
「正在衰敗的《紐約時報》在長達10年的騷擾、誹謗和中傷之後,剛剛再次失敗,他們試圖讓我們對他們提出的強有力的誹謗訴訟被駁回的 desperate 企圖未能得逞,」川普在Truth Social上發文稱,並稱該裁決為一場勝利。
梅里迪是由前總統喬治·H·W·布希任命的法官,上週在坦帕就時報的駁回請求進行了口頭辯論。根據彭博社報導,時報的律師辯稱該訴訟缺乏不當行為的證據。
川普於2025年9月對時報、多名記者以及出版社企鵝藍燈書屋提起150億美元的訴訟,指控該報以關於其商業信譽的虛假陳述對其進行誹謗,並試圖「破壞」他2024年的總統競選活動。該訴訟的核心是時報在2024年大選前發表的3篇文章,以及《幸運輸家:唐納·川普如何揮霍父親的財富並創造成功的假象》一書。
梅里迪在同一個月駁回了最初的85頁訴狀,稱其為「一個充滿謾罵與抨擊的公開論壇」,並命令川普以「簡單、簡潔且直接」的訴求重新提交不超過40頁的訴狀。川普於2025年10月提交了修訂版本,而時報則以未能陳述有效索賠為由,請求駁回該訴狀。
法官的最新命令允許修改後的訴狀超過先前的40頁限制,前提是它「包含符合適用規則的事實指控」。
此案是川普針對媒體機構和金融機構提起的多起索賠數十億美元的訴訟之一。《華爾街日報》和英國廣播公司也已請求駁回川普提起的誹謗訴訟,並提出了類似的缺乏證據的論點。
對於紐約時報公司而言,訴訟的持續進行帶來了法律不確定性和潛在的財務責任。該公司面臨因辯護而日益增加的 legal 成本,川普指控該報以「實際惡意」行事,並充當民主黨的「傳聲筒」。由於案件走向及潛在和解成本的不確定性,紐約時報股價可能面臨下行壓力。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